继优朋普乐被百万元巨额判罚 搜狐被指炮制虚假“中文版”《商业周刊》采访
继搜狐“盟友”优朋普乐遭遇中国网络影视盗版被判罚金额最大的法律官司,被一审判罚1214638元,成为网络影视维权第一案之后,优酷于10月26日透露,搜狐在10月21日炮制了《商业周刊》的署名文章,以标榜自身的“100%正版”,此事无异于致使搜狐陷入信用危机,所谓“反盗版联盟”彻底土崩瓦解。

优酷提供的素材显示,2009年10月21日15:17分,搜狐IT频道首发一篇名为“《商业周刊》专访张朝阳:反盗版是行业生存需要 ”的文章,误导读者认为这是美国知名新闻刊物《商业周刊》的官方报道。事实上,这只是该杂志记者在准备报道时与张朝阳沟通中的部分片段,并没有采用这些内容进行整理并刊发,而该记者为了保证该报道的真实性和新闻立场,除了致电张朝阳,还采访了其他很多与版权争议有关的个人及企业对象。然10月21日,这些只属于记者与张朝阳私人沟通的内容被冠名为《商业周刊》专访张朝阳的文章在搜狐IT频道首发,并被全国各大网站、论坛、博客等转载。
令人关注的是,在该杂志记者被告知搜狐已经以《商业周刊》的名义发布采访片段内容之后,搜狐IT频道的原发文章已经于22日上午悄然撤下。虽然搜狐IT频道撤销了其杜撰的《商业周刊》的报道,但是百度搜索引擎的快照功能能记录下了这篇报道首发和传播路径。截至10月26日,仍有大量报道未被删除。
10月23日,《商业周刊》的报道正式发布,客观真实报道了中国视频行业为肃清盗版行业而作出的努力。全文中根本没有“中文版”中关于搜狐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张朝阳的独家专访内容,相反却引用了采访优酷CEO古永锵的言论内容(英文版:http://www.businessweek.com/magazine/content/09_44/b4153032864916.htm,中文版见后)。值得一提的是,正版《商业周刊》报道见诸报端后,并没有因为张朝阳的示好而引用其只字片语,只是客观看待中国视频行业的发展与版权建设。
以下为正版《商业周刊》的报道截屏和盗版《商业周刊》报道截屏和传播路径。


固定链接:劲爆:搜狐涉新闻造假,自摆乌龙 【发表于(2009年10月26日 17:09)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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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闹,太胡闹了,网络新闻怎么可以这么不负责任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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